所在地深圳
可售賣地全國
品牌鼎海物流
服務類型保稅倉儲
服務內容倉庫+倉內運營+配送
實際操作企業出口貨物(此時收貨方為區內注冊企業),入區報關、報檢(園區海關),辦理退稅、核銷等相關手續,提前獲得退稅聯,貨物在區內可進行流通性加工、集拼、包裝、刷嘜頭等相關程序,出口備案(園區海關),運輸、配送至國外客戶。"
"轉廠貨物入區環節:
1、中午12點前出口方將次日“下單委托書”連同裝箱清單和形式一同提交至保稅區內注冊公司(以下簡稱:保稅公司);
2、保稅公司接到客戶指令后,與客戶核對貨物信息、單據、時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細節;
3、保稅公司下午制定派車計劃,并反饋車輛信息至客戶;
4、保稅東泰公司車輛準時到廠取貨或者由客戶派車到出口加工區保稅公司;
5、客戶轉關:當地海關封關,司機將封關資料帶回海關拆關;
6、客戶清關:提前將報關/報檢資料正本快遞或送至鼎海;

"我們的業務:
1、出口轉內銷、退稅、核銷手冊、類同中國香港報關業務;
2、保稅區退運返修,代理。給退回產品更換零件包裝,對產品進行升級換代。
3、保稅區儲、出口拼箱、貨品包裝分類、貼牌等其它增值服務;
4、提供全面的貨物進口、出口、轉口、保稅及貨物的集散服務;
5、保稅物流園區國際貨運代理、海、陸、空進出口貨物運輸及報關業務;
為什么有的出口貨物要中國香港報關,然后再回深圳出口到其他國家因為有些工廠按照國家政策,內銷與外銷是有比例規定的,內銷不能超過多少比例,這樣他們只能選擇先出口到中國香港,完成外銷任務,然后再由按照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或一般貿易方式報關進來。這樣到中國香港轉一下再回來深圳就叫中國香港報關(有些保稅區或出口倉庫的海關規定要實際離境到港才算出口,有些不需要到中國香港,只要進了保稅區或結轉型出口倉就算出口了),

"一、什么是轉廠?
保稅區轉廠又稱保稅區報關是指國內的一般貿易企業(包括有進出口權或沒有進出口權的)如果希望把產品轉廠給加工貿易企業(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企業),那么你就需要用到——保稅區轉廠。
其實,不只是一般貿易企業與加工貿易企業之間貨物的結轉會用到保稅區轉廠,任何性質的企業都可以并實際上運用保稅區轉廠。
企業有轉廠需求:加工貿易企業又稱海關企業,一般情況下都是外資企業。
加工貿易是企業:是指從國外進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國的廉價勞動力和土地,加工成成品后復出口的企業。
加工貿易又稱三來一補企業:包括常見的進料加工企業、來料加工。
二、轉廠(報關)需要提供的資料;
:手冊授權給報關行,授權后通知接收授權。
第二:出貨前提供報關資料 ,以及號和司機聯系方式。
1、一般貿易出口:裝箱單,,報關草單(貨值5萬美金以下的只需要提供這些資料的蓋章復印件以郵件方式提供即可)
2、手冊進口方:裝箱單,,報關草單,申報要素( 次還需要提供手冊復印件, 這些資料全部提供蓋章的掃描件以郵件方式提供即可);

國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免0、免關稅和進口環;貨物如果銷往國內,需要按照一般貿易報關并繳納關稅和進口環,如果貨物需要0的,還得提供相應的0;
國內貨物進入保稅區,只有在該貨物實際離境后才可以辦理退稅手續。 國內貨物入保稅區,一般來說不需要繳納稅金,企業反而可以得到的退稅(某些法律規定的限制類產品出口需要繳納出口稅,不能取得退稅),但是貨物必須全部實際離境后才可以退稅。
這種報關方式的程序是怎樣呢?
貨物從進入保稅區
1.貨物到達港口后,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到預錄入點辦理進境貨物備案清單,預錄入手續(倉儲貨物在倉庫預錄入),預錄入按“進出境備案清單填制規范”填寫。
2.將預錄入數據向保稅區海關發送申報,待接到接受申報回執后,打印進境貨物備案清單。
3.海關接單后,經過審核符合申報條件、手續齊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關單證上加蓋放行章或驗訖章,貨主或其代理人即可辦理入保稅區的手續。
PS:(一)對于不需要查驗的貨物,持蓋有保稅區海關放行章的提貨單、報關單等單證直接在進口口岸提貨,委托具備《載運海關貨物車輛載貨登記薄》的海關車輛,將貨物運入保稅區。
(二)對需進保稅區查驗(包括倉儲)的貨物,海關制作關封,貨主或其代理人持憑關封將貨物從進口口岸提出,委托具備《載運海關貨物車輛載貨登記薄》的海關車輛,將貨物運入保稅區。查驗正常的,辦理入保稅區的手續。
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裝船出運前,向海關申報的手續。按照我國海關法規定: 凡是進出國境的貨物,必須經由設有海關的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并由貨物所有人向海關申報,經過海關放行后,貨物才可提取或者裝船出口。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由于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運輸工具如船舶、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機長簽署到達、離境報關單,交驗載貨清單、空運、海運單等單證向海關申報,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的依據。而貨物和物品則應由其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貨物的貿易性質或物品的類別,填寫報關單,并隨附有關的法定單證及商業和運輸單證報關。如屬于保稅貨物,應按“保稅貨物”方式進行申報,海關對應辦事項及辦法與其他貿易方式的貨物有所區別。
提交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報關單。
2.貨物。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準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并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7.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準準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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